小编前段时间刚看了一篇短小说,在高考刚恢复之际,制度尚不完善,法律有洞可钻,村长的女儿想上大学成绩却不行,正巧同村有个女孩考上了重点大学,于是村长找到了学校以及女孩的养母养兄,以钱诱之。于是在录取通知书尚未送到女孩手上的时候就已经被卖掉了,最终村长的女孩走出了村子去了大城市闯出一番天地,而女孩却在养母的安排下欲嫁给邻村的傻子,誓死不从自尽而亡。当然,这是原本的结局,小说的最后女孩死后得知真相怨气不散,付出灵魂只求一个公道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,当年冒名顶替上学的有很多,有事先商量好的也有根本不知道的,很多年过去,基本尘封在少数人的记忆里,能被翻出来的少之又少,即使被新闻爆出来又怎样呢?时间过去太久,大多已成定局,青春找不回来。最近相关事件再次登上微博热搜:2005年,高考411分的河南考生马某拿着张某高考552分的录取通知书冒名到河南师范大学读书。随后两年张某连续两年参加高考被湖南中医药大学录取,后来还完成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。如今真假张某均顺利毕业,而马某被举报后却抱怨害自己“白读四年书”。你如何看待他冒名顶替上学这种行为?盗用他人信息是否违法?律师纷纷在此话题下留言,给大家普及其中涉及到的法律责任。就小编绵阳网站建设、绵阳APP开发、绵阳微信公众号开发、绵阳网络公司、晴美互动个人来看,如果双方自愿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那最后的苦果只能怪自己,但对于那些不知情而被替的人深深同情,也许他们应该有另一番完全不同的人生风景,却只能遗憾此生。
